怒氣

「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

                                                            《詩篇》三十篇5節

 

Bryan Stevenson是哈佛法學院的畢業生,但他沒到薪金優厚的律師樓工作,卻跑到美國南部,為被誤叛死刑的黑人囚犯爭取公義。他把經歷寫成Just Mercy一書,馬上榮登書籍暢銷榜,更被拍成電影。他大力指出現存制度的敗壞,提倡監獄改革,並成立為囚犯爭取權益的機構。

     他在不同場合中都提及一個真實故事:某執法人員經常虐待太太,一日酒醉後將她毒打至昏迷;十多歲的兒子以為媽媽真被打死了,而走到睡房找出父親的手槍,開槍把他殺死了。因死者是警務人員,檢控官拒絕以青少年罪犯程序處理,而把尚未成年的少年送進成人監獄。

     孩子的祖母向Stevenson求助。當他到監獄探望時,孩子一言不發。經過耐心解釋和等待,那孩子突然放聲大哭,訴說在監獄的頭一晚就被強姦,之後每晚都被多番淩辱。孩子抱著Stevenson不放,要求馬上帶他離開。Steveson雖然氣得要死,但卻要極力壓抑自己的怒氣,不停地問:「到底是誰在犯錯?」

     人的情緒,喜怒哀樂,本是造物主給我們的禮物。造我們的神(上帝)是充滿感情的,我們既是按衪的形象受造,也同樣充滿感情。忿怒是情感之一,看見邪惡、不公義的事情時,我們會生氣。如果沒有,道德良知可能出了問題。

     看見社會牢不可破的結構性不公義、看見無德無力的自私小人位居高位荼毒生靈、看見自然災害在人的驕傲、無知及疏懶下加劇爆發⋯⋯發怒是正常反應。重要的是,我們如何處理怒氣。

     按《聖經》記載,耶穌也曾公開發怒,最為人知的發生在聖殿中。祂把那些利用信仰活動賺取錢財利益的人趕出去,甚至推翻他們的生財工具。值得留意的是,耶穌沒有把那些人趕盡殺絕。祂斬釘截鐡地表明立場,指出那些人的錯誤,且馬上採取恰當的行動。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章26-27節)怒氣可以是合理的,但,魔鬼喜歡加以利用,把這些強烈的情感扭曲,引人犯罪。不論信徒或非信徒,大都只樂於談及神的慈愛,不太喜歡觸及神的公義及審判。然而,全然公義的神看到人間的不公義、人肆意糟蹋本是美善的創造,又怎會不發怒?事實上,《聖經》不但提及神的忿怒,更清楚描寫將來神對所有人的審判的同時,明確地指出,相對於神的恩典及憐憫,衪的怒氣就顯得微小了。

     不錯,神的怒氣是人難以承受的,但祂的慈愛卻是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如大衛王在詩篇30篇所言:因為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篇》三十篇5節)

     神的忿怒會臨到世間,但那已是經慈愛「調和」過了的,因為神若真的按祂的標準究察罪孽,又有誰可站立得住呢?我們今天仍能存留在世,甚至可以敬拜祂,除了是神的憐憫外,沒有其他的原因!

     世上公義難尋。那位殺父少年應如何審判?他在成人監獄所經歷的痛苦,責任又當歸誰?沒有一套完全公平的法律可以拿來應用,即或真的有,也沒有一個完全公正的制度、機構去執行!我們唯一的盼望在於絕對公義又絕對慈愛的神。有一日,祂會為世人所做一切作出審判。

     願我們都在神面前謙卑悔改,靠祂的恩典日日活出公義;更重要的,是在將來的審判中得蒙憐憫!請用本版決志表跟我們聯絡。

 

◎文:魏永達   ◎圖:Belinda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