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創世記》二章24節
「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
《聖經》中不少的教訓,與一般人的想法不一樣,甚至看似矛盾,但實質卻是不折不扣的重要真理。最為人知的例子,想必是耶穌說的這句話:「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十六章25節)有些,則不是這麼明顯,譬如十誡中要人「孝敬父母」,但《創世記》又說「人要離開父母」……到底《聖經》的教訓是甚麼?神要人如何看待父母?
在華人社區中,不少人誤以為基督教並不重視孝道,主因是教會反對拜祭祖先。其實,基督徒不參與燒香等拜祭儀式,是知道那些東西不會被轉送到已離世的家人那裡。只要客觀地看《聖經》的全面教導和主耶穌的生平,就可以解開疑團。
耶穌在世的第一個神蹟,是在迦南婚宴中使水變成酒,讓主客盡興,他是在母親馬利亞的提請下做的。當耶穌為世人的罪捨身十架,經歷身心靈極度痛苦時,仍掛念著肉身的母親。按《聖經》所記,耶穌在十架上只說了七句話,其中一句就是把母親交託給最親近的門徒:「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充滿孝心,情詞真摰,叫人聞之動容。(《約翰福音》十九章26節的)
作為《聖經》眾多教導的基石,「十誡」的第五誡就是「當孝敬父母」,這不但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六章2節),而且是「十誡」中人與神(第一至第四誡)、人與人(第六至第十誡)這兩大部份的中樞!在《聖經》中,「孝敬」一詞帶有重量的意思,即把父母的想法和福祉看重之意。
那麼,為何又說「人要離開父母」?「離開父母」與「孝敬父母」是否矛盾?要知道,《聖經》中的「離開」,不單指肉身離開,也包含了情感,甚至是靈性上的獨立;更重要的是,「離開」不等於一刀兩斷、互不相干,而是帶著承傳、更新的使命。
母鷹不會長久把雛鷹留在巢中,時候到了,會把雛鷹從築在懸崖上的巢窩中推出來,讓牠學飛,危險時,它會把雛鷹揹起。有一天,當雛鷹羽翼豐滿,具有了乘風滑翔的能力時,就會「離開父母」。
耶穌基督和使徒保羅,都引用過「人要離開父母」的教訓,並把這教訓提升至屬靈生命的層面。主耶穌基督,更親身經歷了「離開」。祂清楚地說:「我與父原為一」,所以離開原位,就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拯救世人,正如《約翰福音》三章17節所說:「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可見,「離開父母」與「孝敬父母」不但沒有衝突,而且二者在主耶穌基督身上得到完美的配合。祂經歷了「離開」,但已重回天父寶座的右邊,替世人祈求。「離開」是為了承傳!
親愛的朋友,孝敬父母是天父的心意。我們要好好地孝敬地上的父母,更重要的是要看重天上的父,要藉天父所差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重回天父的懷抱!請用本刊決志表與我們聯絡。@
◎文/魏永達 ◎圖/Belinda Ch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