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當年,因工作關係獨個兒返內地謀生,留下妻兒在北美生活。不料,兩年後,太太跟另一男人走了,我趕回來收拾殘局,兒子撫養權歸我,那時他只有十歲。但他對母親的懷念,卻成了我們父子倆日後關係的絆腳石。之後我再結婚,他對後媽一直不接受,也認為我是令他母親離開這個家的罪魁禍首。如今他已大學畢業,很快就會自力更生,我們彼此之間會更加疏離,真的不知道怎樣才可扭轉這局面?
– 老黃
答
老黃:
謝謝來信。離婚無論對為人父母的當事人,還是子女及整個家庭,都會帶來沉重的壓力和困難。尤其是如果父母未能以文明和成熟的態度來處理離異,又沒有為子女提供事前適當的心理準備,子女可能會受到憤怒、抑鬱、恐慌、焦躁等情緒的衝擊。就你的情況, 你需要:
(一)明白你與前妻的離婚,對兒子所帶來的傷痛及可能的影響。
兒子十歲便經歷到父母的離異,相信在這之前,你因長年在外,與兒子的關係一定不如他和母親般親密,但,因你倆離婚,他硬生生地被奪走讓他感到安穩和歸屬的母子情。最終撫養權又歸你,致令他母子倆相聚的機會再進一步被剝奪。對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心理上失落安全感、生活上失去安定性、又同時喪失父母同在的愛,其內心的傷痛,相信未必是你與他的母親可以了解的。他表面的憤怒,只不過反映他內心所受到的傷害,內傷未癒,如何能期望他那麼容易接受一位新的母親。
(二)以真摯、關愛、負責,及尊重忍耐的心,開啟與兒子溝通的大門。
面對父母離婚和再婚,憤怒只是兒子憂傷懼怕的面具。須知,有時候,要接受父母離異比接受父母去世的事實,更為困難。建議如果可以的話,找適當的時機與兒子作真誠的表白,或可嘗試給他寫信。目的:
1)為婚姻失敗承擔屬自己那部份的責任,不作辯解,更不要指責前妻,只求兒子的原諒。例如可以說:「爸爸很對不起你,未能為你提供一個健康和諧的家,讓你好好地成長,爸爸請求你的原諒。」
2)對兒子喪失本來可享有的雙親愛護和親近而表露的憤怒和悲傷,表示明白和接納。例如可表示:「我與你母親離婚,本是成人的事,卻要當年只有十歲的你,承受我們犯錯的後果,讓你失去本來與媽媽相依的親密關係。回想起來,你一定受了很大的傷害。你對媽媽的懷念,和對爸爸的怨憤是可以理解的。」
3)肯定你對他的愛,並表示會開放雙向溝通的通道。例如:「爸爸十分以你為榮,你今日長大成人,很快便大學畢業了,爸爸希望你能活得快樂幸福,不再活在父母離婚的陰影下,也不要重蹈爸爸的覆轍,要開創屬於你自己的人生。只想你知道,無論你多大,爸爸永遠愛你,希望有一天我和你父子倆能坦誠溝通,冰釋前嫌。這溝通的門永遠會為你打開,但我絕對尊重你所需的時間、空間和選擇。」
(三)對自己有恩慈,也要開創屬於你自己的人生。
世上沒有完全人,故亦沒有完全的父母。人總得繼續生活下去,因此你要以恩慈對待自己,才能以恩慈對待他人。
1)要處理好自己來自第一段婚姻的傷痛,及對前妻的怨懟,負起自己當負的責任;
2)不要將兒子對你的怨憤及行為個人化和內在化,尋求原諒,但避免內咎;
3)不要把現任妻子扯進你們的關係裡。要與她一起開創屬於你倆的家庭生活。
親情及家庭是世上最為珍貴的關係,祝願你能找到合宜的幫助,終能體現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的美果。
(角聲家庭中心樂於在家庭、婚姻生活上,給你支持,為你提供專業的輔導,查詢請電:626-281-9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