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特朗普總統在2月15日於白宮玫瑰花園發表談話,宣佈美國南方邊界進入緊急狀態(State of Emergency),使他有權動用不同部門約$80億資金來建牆,引起世界矚目。
     有人認為,特朗普繞過參眾兩院,侵犯了美國立法部門的預算權;也有人認為,他做了一件史無前例的事;甚至有人認為,美國已進入「戒嚴」或「軍管」。其實,這只是美墨邊境圍牆經費僵局,導致聯邦政府關門35天之政治鬧劇後的續集。
     此次緊急狀態,雖與國防部及軍事行動有關,但絕對不是戒嚴或軍管,也非「空前」。早在100多年前的1917年2月5日,威爾遜總統就發佈過有關水上運輸的緊急狀態,直到1921年才解除,是美國第一個緊急狀態。特朗普沿用的《國家緊急狀態法(National Emergency Act, NEA)》,在1976年實施以來,連這次在內,已是第60次。第一次宣佈緊急狀態的是卡特總統:1979年伊朗危機時,針對伊朗政府財產的制裁,這一緊急狀態至今尚未解除。
     事實上,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緊急狀態,包括制裁、貿易、海運、法律、軍事各個層面,林林總總有32個之多。無怪特朗普說,40年來歷任總統多次宣佈緊急狀態,並未造成國家任何問題,一般人少有理會,也不受影響。他強調,美國目前已無法控制邊界,尤其是南部地區,正面臨國安危機,興建美墨邊境圍牆是為了阻止毒品、幫派分子、人口販子和非法移民流入,對美國是件「好事」。
     NEA授權總統,在某種危急情況下,具有136種緊急權力,除了13種必須經國會同意才有效以外,其他權力基本不受限制。總統可自行解除緊急狀態,否則需每年向國會報告執行進度,並再延長一年。如果國會反對總統宣佈的緊急狀態,須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才能中止。
     特朗普宣佈三天後,即總統日那天,16個民主黨為州長或州檢察長的州份,以濫權違憲為由,聯名向北加州聯邦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官下令停止緊急狀態,目的是拖慢特朗普築牆的行動,最終可能是由最高法院定案。《紐約時報》指出,特朗普政府立足於NEA,此法並沒規定宣佈緊急狀態的條件及標準;提告的各州必須有足夠的理據,證明該州因進入緊急狀態而受到很大損害。順便一提,因為急難,除聯邦層級的總統有權宣佈緊急狀態;州長、市長也有權在其轄區內宣佈緊急狀態,尤其是在面對自然災害或社會動亂時。@

◎葉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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