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定義
人能直立,頭腦約有1.3公升。是不是所有能直立、頭腦也夠大的動物都是人?
在1974年秋天人類學家在今非洲衣索比亞東北地區(Afar)發現一具三百萬年前的人猿化石,定類為「南方猿人」,取名為「露西」,認為是早期人類的化石。他們怎麼決定這是一具「類人」的化石呢?我們從化石的結構大致可以看出這個動物是能直立的,而且頭顱看起來也夠大,推斷這就是「人」了 。
但是這些幾百萬年前的化石到底是不是與人類有關呢?這就得看「人」的定義是什麼了。從生物分類學來說,「人」是所謂的「智人」(學名:Homo sapiens,意為「有智慧的人」),是一種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智人種的直立行走物種。「智人」的特徵是擁有一個高度發展的頭腦。這是生物學對「人」的定義。只要是看起來像人,走起來像人,聲音聽起來像人的,我們就稱之為「人」。但是人真就是如此嗎?還是人類有被「身份盜用」的嫌疑。從某個角度來看,考古學家找到小海螺的化石,但是有些海螺殼子所顯示的演化過程,完全不代表裡面住的「寄生蟹」(hermit crab)發生了什麼變化,因為在殼子裡寄生的蟹軟體並不留下化石的痕跡,所以這就不是考古學家所能知道的。人之所以成為人是不是只就他的身體,正如計算機的本質不在它的硬體,而是在其中看不見的軟體。
如果沒有上帝,沒有創造,人就只是生物中的一種,與其他的生物只有「程度」上的差異(主要出於基因序列上的差異),並沒有品質上的不同。是不是真的如此,就見仁見智了。現在人類的科技已經發展到快要可以製造一個「看起來像人,摸起來像人,聽起來像人,走起來像人」的有人工智慧的機器人了,它們也許比「智人」更有「智慧」。我們知道現在利用人工智慧機器已經可以駕車、作曲、繪畫,並創造電腦程式、設計建築等等創新的功能,所以從功能的角度,它們不但像人,並且很快就會超過人了。雖然它們可以有人的功能,但是它們卻總不是人。
有靈的活人
從創造的角度來說,人是上帝的特殊創造。《聖經》的記載是「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這「一口氣」與「靈」在舊約聖經中的原文(希伯來文)是同一個字,活人就是有神的靈在裡面的人,沒有這「氣」,他就不再「活」了。
所以從《聖經》看「人」的定義就是「有上帝的靈在裡面的生物」,這是一個清楚的定義,與分類學中的定義是不同的。定義有好與不好、清楚不清楚的差別,卻沒有對與錯。好的定義,是能清楚指出被定義者的獨特品質。比方說「椅子」的定義可以是「可以坐人的東西」,但是這定義不能清楚說明什麼是椅子,若定義為「一個為人坐席而設計的傢俱」,這就清楚多了。又比方「真理」的定義,我們可以說:「真理『是真的道理』」,但這定義並不真能指出「真理」的本質,只不過是重申真理這兩個字而已;但,若我們說:「真理『是一個不自相矛盾、合乎事實、合理的信念』」就清楚得多了。分類學上「人」的定義只講到人的生理結構,不見得是對這「萬物之靈」最好的定義。所以當我們找到了一副(多半只是一部份)看起來像人的遺骸,這真是「人」的殘留嗎?我們怎麼能知道在它裡面有沒有上帝的那口氣呢?這樣說來,「類人」的存在可以有幾百萬年,但是「人」的存在可能只有近萬年來的歷史,這存在是與他的創作、藝術、宗教的發展有關的。
人算什麼?
也許是因為上帝創造人不只是用「說」而已,更是用「塵土」,也用祂的「氣」(這字也是「靈」的意思),因為人是祂創造的終極心意。我們知道人在浩瀚宇宙中的渺小,就認為人沒有什麼價值。這就得看人是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我們為什麼在這裡了。詩篇的作者知道人是微不足道的:「我觀看祢指頭所造的天,並祢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祢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祢竟眷顧他?」,人雖是一種生物,卻與萬物不同,《聖經》傳道書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人有與萬物不同的歸屬。這樣看來,猿人就不見得是「人」了。@
◎黃小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