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純正信仰的來源(一)

基督教信仰與其他的宗教一樣,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其來有自焉。通過幾千年歷史的長河,不外乎四種來源: 1. 聖經 2. 傳統 3. 理性 4. 經驗

 

聖經

《聖經》(Biblio)按希臘文原意應為「聖書」。它是從希伯來文譯出,本意是「書」。在《舊約》中,稱猶太的經典為「書」,後在上面加上「聖」字,故名「聖書」。

 

《聖經》包括《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舊約》原是猶太教的聖書,基督教承襲了猶太教的聖書,為了把它和基督教本身的經典相區別,稱它為《舊約》,表明它是神和人過去所立的約,而稱基督教本身的經典為《新約》,表明它是基督降世後神和人重立的約。

 

成書時期,自主前 750 年至主後 96 年。《聖經》各卷, 除詩篇外,俱不區分章節,章節係後人所加。整個《聖經》所強調的是: 有愛和正義的上帝存在,一切人必須服從上帝的教訓; 必須以正義的實踐和對鄰人的愛來崇拜上帝。總之,《聖經》是上帝的啟示錄,是信仰之書,主義之書,道德之書,宗教之書。迄今為止,它仍為全世界最暢銷的一本書。

 

猶太人自古把《舊約聖經》分為三部分,就是律法書、先知書、和其他聖卷雜集,共為 24 卷,與基督教定的三十九本有所不同,但內容並沒有差別。以色列人每逢水深火熱的經歷, 就會想起《聖經》是上帝和他們之間的契約書, 是他們的避難所,也是他們希望和安慰的泉源。當他們被擄巴比倫時期,他們重新發現了律法和先知書,重新擁抱《聖經》。返歸故國後,在先知以斯拉和尼希米兩位傑出領袖的帶領下,重新確認上述兩部書的正典地位(canon),矢誓遵行。

 

同樣,公元 70 年猶太人遭受另一次嚴重打擊,敵軍鐵蹄壓境五年之後,耶路撒冷陷落,二十年後流亡的拉比和猶太的經學教師召開了雅尼亞會議,重新對《舊約》24 卷作了最後的追認。以後基督教《新約》的作者既繼承了《舊約》本身,也繼承了猶太人對《聖經》靈感的看法,續上了 27 卷《新約》,到了第四世紀才塵埃落定,合成了今日的 66 卷《新舊約全書》。

 

另外,旁經(Apocrypha)是些希伯來書卷中未被列於《舊約聖經》中的。在巴勒斯丁之外,在亞歷山大和其他地方講希臘話的猶太人,並不把他們的《聖經》限於用希伯來文所寫的書;他們主張《聖經》的希臘文譯本,即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之《聖經》有同等的權威。他們之所以如此主張,原是根據一種神蹟的傳奇,說七十位譯士雖然各別從事翻譯,但在譯成之後,七十人的譯文字字相同。所以亞歷山大的正典或「希臘文聖經」有許多用希臘文寫的書,是巴勒斯丁的正典所沒有的, 這些書就是我們現在的旁經。

總之,《聖經》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準則,「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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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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