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FSA宣佈:家長在申請2017-2018學年助學金時,可以提前三個月,即在2016年10月就可開始申請,而不用再等到2017年1月1日。
◎ 影響
由於申請日期提前,申請時要用2015年的報稅收入,而不再用2016年資料。這一改變,對現在是高中11年級的學生影響最大,因為大學注意的不再是家長2016年的收入;對某些家長來說,需要重新調整策略運作。對於子女現讀高中12級或已就讀大學的家長,2015年報稅收入將會用來申請2016-17及2017-18兩年的助學金。
◎ 合法降低2015年收入
爭取來自政府的助學金,要注意如何將2015年收入合法地降低。FAFSA計算家長2015年收入時,是以1040表第37項內的數字,再加上2015年存入公司及個人退休賬戶的金額為基點。家庭年收入在$25,000以下,視為完全沒有自付能力;收入在$50,000以下,只需提供收入資料,不用提供資產金額。
◎ 使2015年收入不被提高
2015年收入(1040表格第7-21項)不被提高,可運用的方法包括:
- 延遲收入:將本來是2015年的收入,合法地延遲到2016年。
例如:延遲出售有盈利的基金、股票;延領僱員獎金;自雇者延寄賬單等。 - 避免增加新收入:不發股息 (Dividend);不將個人退休金賬戶中的傳統IRA轉成羅斯IRA。
- 以虧損沖抵現有收入:家長所擁有公司或出租樓宇的虧損額;賣出虧損股票。
◎ 合法運用抵收入項目
家長可以合法地運用抵收入項目(1040表格第23-35項),來降低自己的AGI。例如:工作搬遷、教育貸款利息、大學費用稅務優惠、提前在儲蓄戶口提款罰金、自雇者醫療保險等。注意:以上策略,適合現在讀高中11年級及以上之學生的家長;10年級學生的家長則應反向操作,即儘量將2016收入,提前報在2015稅表上。
有很多機構提供這類服務,家長可以考慮尋找專業人士幫助。
◎ 鮑愛奇會計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