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相逢專欄之二十七——-作完全人    

              人的品格和其個人之道德意識、價值觀、態度、行為等是密不可分的。

 

認知正確抉擇

 

人類墮落之後,罪給人在良知和道德意識上所造成的缺陷,讓人在認知正確抉擇之事上飽受挫折,所幸基督徒在領受了神的靈和神的道之後,即能「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並且「穿上新人」(弗4:20-24)。故新人的生命不但「與上帝的性情有分」,亦是一個「脫離世上情慾和敗壞」的生命(彼後1:3-4),因而神對新人的要求,就是朝向「作完全人」的目標逐日進步。神曾經對祂的僕人亞伯拉罕和摩西有過同樣的要求(創17:1; 申18:13),耶穌亦親口吩附祂的跟隨者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使徒保羅和彼得亦勉勵基督徒「作完全人」(林後13:9,11),過「無可責備」、「無可指摘」的生活(帖前3:13;5:23),至終「安然見主」(彼後3:14)。從神的話和其心意來看,祂對基督徒「品格」漸進達至美善的要求,以及期許你我「作完全人」的目標是相同的事情。

 

心有餘力不足

 

其實沒人能憑自己本事達到「完全」的境界,反倒時常處於「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掙扎之中(羅7:18)。真正的「完全人」只有一位,就是神子主耶穌基督(來5:9)。神的兒女唯時時信靠跟從基督,效法並活出基督,才能漸漸接近「完全人」的境界。而人要跟從基督最基本的條件就是「捨己」;是故「捨己」和「跟從我」是主耶穌對基督徒的重要教導與提示(太16:24)。「捨己和跟從耶穌」的生命特質,就基督徒人生觀層面而言,是以「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為第一優先(太6:33);就價值觀層面而言,是以「求上面的事」為念(西3:1-4);就思想層面而言,是以「敬虔度日」和遵行神旨意作為生活的態度(提後3:12;弗5:17);就情感層面而言,是以「討主喜悅」作自我的期許(弗5:10) ;就意志層面而言,是以「行在光明中」(弗5:8)作為生活的準則,以致構成了朝向「成為完全人」的必要條件。

 

屬靈品格操練

 

聖經論到聖徒屬靈品格的操練,從未把「捨己」和「跟從耶穌」與以劃分;消極一面,聖經要基督徒靠著聖靈拒絕世上情慾的誘惑(羅8:13,2;約一2:15-17)、脫去暗昧的行為(羅14:12-14; 弗5:11)、治死在地上的肢體、棄絕邪情私慾和謊言(西3:5-9)、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林後7:1)、不與罪惡掛勾(林後6:14-18;弗5:7)。積極一面,更要聖徒因着基督憑愛心行事(羅12:9-21,13:8-10;弗5:2)、力行造就他人和使人得益之事 (林前10:23-24,34; 林後12:19)、成為聖潔並按「聖徒的體統」過生活(林後7:1; 弗5:3-7)、成為世上光和鹽的見證(提前4:12;西4:5-6)、常存感恩的心(西3:17)、與主相連並和神的性情有分等(彼後1:4-11)。毫無疑問,上述品格與靈性操練過程中所生發的美好果效,皆來自與基督生命有所連結使然。

 

聖靈內住心中

 

在基督裏已然是新造之人的你我,必因著聖靈內住心中所加添的力量,使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得以成就並靈性邁向完全(西4:13)。聖徒的品格宜設定在遵行「神一切的旨意之上」(西4:12)作為屬靈的「標準定位」,並在實踐與主耶穌生命連結之中(約15:7),不住操練而逐漸達到「完全」的目標。基督徒能夠從「神的話」(聖經)中尋獲「屬靈品格」完整與完美的「拼圖」,更能靠著聖靈所加給的力量至臻成熟,漸漸達到完全結出聖靈果子的人生(加5:22,23)。「作完全人」乃是神對每一位聖徒的旨意和其人生價值所期許的標竿。

 

 ◎黃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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