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婚姻
共和黨:社會的基礎乃建立在家庭,乃是由一男一女結合組成
我們的法律和我們政府規章應該承認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聯合,而積極地推進已婚家庭生活乃一個穩定和繁榮的社會的基礎。基於這個原因,我們不接受最高法院對婚姻重新設立定義,我們敦促通過司法複議或者憲法修正案,推翻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決定,並將婚姻的操控權歸回州自己決定。我們反對政府歧視企業或團體在違反他們宗教信仰時拒絕出售個人的物品或服務。(共和黨2016政綱第32頁)

民主黨:完全接受與推行同性婚姻
民主黨人讚揚最高法院去年的決定,承認同性戀者與其他美國人一樣,有與自己相愛的人結婚的權利。(民主黨2016政綱第19頁)
有關生命/墮胎/計劃生育協會
A:對胚胎生命的看法:
共和黨:保護胚胎的生命
我們主張人類生命的神聖,並申明未出生的孩子有基本的和不能被侵犯的生命權利。(共和黨2016政綱第13頁)
我們重申我們有道德責任去協助並未計劃生育而懷孕的婦女,而不是要懲罰他們。
我們支持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努力打擊最殘酷形式的墮胎:未出生的嬰兒在墮胎手術時肢體被撕裂。(共和黨2016政綱第14頁)
民主黨:有需要便可墮胎,任何懷孕期都可進行墮胎
每個女人都應該有機會獲得優質的生殖保健服務,包括安全和合法的墮胎。 (民主黨2016政綱第37頁)
B:對墮胎的看法:

共和黨:不能用納稅人的稅收資助墮胎
我們反對用公共資金來執行或提倡墮胎,或資助提供墮胎的組織,如計劃生育協會,這些組織提供或推薦選擇性的墮胎服務,並販賣胎兒身體,而不是提供醫療服務.(共和黨2016政綱第13頁)
民主黨:可以使用稅收資助墮胎
C:對於計劃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的政策:(計劃生育協會涉及違法販售墮胎胚胎器官,並進行違法的成形胎兒墮胎。)
共和黨:切斷政府提供的經濟資助
我們反對用公共資金來執行或提倡墮胎,或資助提供墮胎的組織,如計劃生育協會(共和黨2016政綱第13頁)
民主黨:繼續保護和推廣計劃生育協會
我們將打擊共和黨的努力,去返回從前對婦女的健康和生殖權利的漠視,並會堅決地支持計劃生育協會。(民主黨2016政綱第34頁)
D:對海德修正案(Hyde Amendment)的看法
(海德修正案在1976年訂立,規定禁止使用聯邦政府資金支付墮胎服務,除非懷孕是來自亂倫、強姦或挽救母親的生命。)
共和黨:擴大修正案,禁止政府為墮胎提供資金
我們呼籲正式將海德修訂案成為法規,讓它被整個政務應用,包括:奧記醫保。我們呼籲永久禁用聯邦政府的資金去支付或補貼墮胎,或支付包括提供墮胎服務的醫療計劃。(共和黨2016政綱第37頁)
民主黨:廢取修訂案,提倡使用聯邦經費去推廣國內外墮胎服務
我們將繼續反對和尋求推翻聯邦和各州妨礙婦女的墮胎的政策,包括廢除海德修訂案。(民主黨2016政綱第37頁)
我們支持廢除阻礙婦女的健康保健信息和服務,包括禁止美國援助發展中國家提供墮胎的赫爾姆斯修正案。(民主黨2016政綱第46頁)
有關宗教信仰

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共和黨的政綱十分詳細,並且直接提到美國是以猶太/基督教(Judeo-Christianity)為主要信仰:
共和黨:任何時間和地點都應有宗教自由,並認定美國的傳統信仰是猶太/基督教(Judeo-Christian heritage)
我們承諾捍衛宗教信仰,和所有美國人良知的權利,並防範政府控制宗教機構。 (共和黨2016政綱第11頁)
我們重視美國的教會、牧師和宗教領袖講道的權利,並按他們的信仰自由宣講的權利。(共和黨2016政綱第27頁)
共和黨在參眾兩院將立法禁止政府歧視個人和企業因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聯合而作出的行動。該法案亦將保護非牟利宗教團體(包括領養機構、宗教教育機構)的免稅優惠,和給予這些機構的政府撥款,與從事宗教專業者的執照發放。(共和黨2016政綱第11頁)
我們支持人民按照他們的宗教信念去執行他們的企業,並譴責政府官員去抵制這些支持傳統婚姻的企業。我們承諾保護那些商業老闆們不受到仇恨活動、暴力威脅或其他試圖剝削他們的行動。(共和黨2016政綱第12頁)
我們支持公開展示十誡,作為我們歷史的反映,和我們國家的猶太-基督教傳統,並進一步肯定學生參予在公立學校自由參加祈禱的權利,並平等地得以使用學校的設施。(共和黨2016政綱第12頁)
民主黨:維護宗教和信仰自由(政綱中除了以下兩處外沒有提到與宗教或信仰有關的立場)
我們支持一個進步式的宗教信仰自由願景,並尊重多元主義,和拒絕濫用宗教信仰來進行歧視。(民主黨2016政綱第19頁)
民主黨人知道,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區,和我們的生活,是因不同宗教信仰形式,和無數的正義、仁慈和容忍的行為,而成為強大與豐富。我們相信,並且鼓勵和重視宗教人士和團體的善行,亦將尋找方法去支持他們的善行。(民主黨2016政綱第19頁)
美國選舉制度
全民投票
全國選民投票是在選舉年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一後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全國選民投票日也叫總統大選日。總統大選的投票分為兩個進程,一為全民投票,二為選舉人團投票。
全民投票實際上並非選舉總統,而是選出代表選民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選舉人團將在稍後的投票中選出總統,因此可以說,美國總統選舉並非直接選舉,而是間接選舉。
- 選舉人團制度
全美各州選舉人(Electors)的組合,被稱為「選舉人團」。依據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並非由國會或選民選舉,而是由選民推派的選舉人選舉。
各州的選舉人名額,和該州在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總數相同,即一百名參議員(Senators,每州兩名)的選舉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眾議員(Congressman)的人數,連同三名哥倫比亞特區選舉人,共五百三十八張的選舉人票總數。
總統候選人獲得的選舉人票數如達到兩百七十票,即超過全國選舉人的一半,即可宣布當選。
- 選舉人計票制度
目前除了緬因州(Maine)和內布拉斯加州(Nebraska),其餘四十八州均採取「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選舉制度。如果某一政黨候選人在該州獲得的票數高於對手,即可獲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此制度的正式名稱為「General ticket system」。
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採取「區域計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選區獲得單純多數選票的候選人,即獲得該選區的一張選舉人票,在全州獲得多數選票者,可再拿下兩張 (代表兩名參議員)的選舉人票。
勝者全拿制度,通常在大州投票結果公佈之後,將擴大領先者差距或急速縮小落後差距。區域計票制為十九世紀多數州採取的計票制,強調兼具「地域」與「全州」的公平性。
- 選舉人團投票:
大選年12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選舉人團成員將在各州首府分別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正式的選舉結果,其實在全民投票當天即已確定,因此選舉人團的投票只是一種形式,並不具實質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