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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家暴

我生長在中國廣西南寧,1979 年,正值22 歲的我奉父母之命結婚,丈夫的父母是當地的高官,很多人都羨慕我嫁得金龜婿。

想不到結婚的第二天,丈夫的女友就告訴我,說她與他有性關係。原來丈夫有婚外情傾向:在六年的婚姻裏有三次婚外情。丈夫仍常與女友往來,常用言語虐待我。婚後一年女兒出生。1985年開始更有暴力傾向,我常遭毒打,於是離婚。

1992年,我經自由戀愛再婚,可是丈夫又有婚外情;女兒滿一歲時,我因遭受暴力而一隻耳朵被打聾。1995年,又被迫離婚。

離過兩次婚的女人在原市區很難立足,也沒有前途可言,因此我萌生離開的念頭,透過婚姻介紹所,2003年認識美籍男士並結婚。2005 年8 月與當時12 歲的小女兒一同到美國。作夢也沒有想到,抵達美國第一天就發生家暴,被控制受虐待;我主動做家務,卻沒有飯吃;家裏又髒又亂。我打電話找同鄉幫助及與中國的家人通電,常因電話費而被罵。後來我在網上取得家庭暴力的資訊,得到朋友幫助找到教會及社區的資源,開始與海灣華人教會牧師聯絡,認識真神上帝而受洗加入教會。一年後,丈夫用槍恐嚇我,又欺壓女兒,我通過梨城中國教會聯絡當地的美國牧師,之後被送往婦女保護中心,在一年內住過三間不同的庇護所。

從受害者轉化為導航者

2006年9月,在保護中心看到《號角》月報,聯絡了曉士頓中國教會並參加聚會。我心情激動,流淚對自己說:「我終於回到家了。」之後接觸社區資源、接受亞美及角聲輔導中心的輔導,得到亞裔反家暴社區資源的幫助,尋找律師,學習自我保護,醫治破碎的心靈,學習認識聖經及上帝的教導。

2007年9月,我獲得工作許可證,離開保護中心參加工作,可是工資太低,生活困難,有不信主的朋友勸我多工作賺錢,但我仍堅持上教會聚會。2009年1月,我得到美國綠卡,心中對上帝充滿感恩,想到牧師曾勸勉我說:「上帝賜我力量幫助你;等到你有能力時,你也要幫助別人。」我理應回報對曾經幫助過我的人及幫助有需要的人;雖然我沒多少錢,但我可以奉獻我的能力及愛心。不信主的朋友都笑我:「你不懂英語,又不會開車, 怎樣幫助別人?幫不成反會成累贅!」

我經歷過三次家暴,親身感受家暴的痛苦。於是我尋找資源,三年來幫助過四位家暴受害者,他們也曾住過我的家。我用無薪假期,坐公車或請別人幫助開車接送,找翻譯,幫他們找到不同的資源。我知道有時個人的能力有限,就參與團隊一起努力。

  蘇蓮英口述 珍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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