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歐巴馬總統在兩黨遲遲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不顧共和黨強烈反對,以憲法賦予的總統行政權力,單方面宣佈行政命令,包括一系列移民改革措施,被評為美國近30年來最大移民改革,將對移民社區乃至整個美國產生重大影響。
◎三點改革內容
歐巴馬在15分鐘的演講中,引用《聖經》中的話,指稱我們不能壓制寄居者,因為我們也曾作過寄居者。
講話強調三點改革內容:
第一、加強邊境控制、打擊非法越境行為,加速遣返越境者,同時抓緊遣返刑事重罪者。
第二、加快和簡化高技術移民、畢業生以及企業家的留美程序。
第三、短期不對以下幾類在美國的非法移民進行遣返,而讓他們走出陰影、在美國臨時居留,包括:(1)在美國居留五年以上;(2)申請者子女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3)註冊並通過背景審查;(4)願意在美繳稅。
需要注意的是此種舉措並不是賦予非法移民合法身分,如綠卡或公民,也不是讓他們享受福利待遇,而只是讓他們暫時留在美國合法打工而不被遞解。
◎移民局行動方案
因應總統行政令,移民局在網站公佈新政行動方案:
一.擴大2012年通過的夢想法案受益者範圍
凡年滿16歲並在16歲之前來美的年輕人,如果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一直在美國居住,就可以用《童年來美暫緩遞解行動法案》申請工作許可,有效期為三年。
二.暫緩遞解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
享受此種暫緩遞解待遇的前提是:
‧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一直在美國居住;
‧其子女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且於 2014年11月20日當天或之前出生;
‧不屬於需被首先遞解出境的非法移民(如:恐怖分子、間諜及對國家安全造成危險者;在邊境因企圖非法入境被捕者;黑社會犯罪分子、刑事重罪定罪者、刑事輕罪三次或以上累犯者、家暴、性侵被定罪者等)。
三.擴大對非法移民的臨時性豁免
條件是申請者在美國非法居留180 天以上,同時是美國公民的子女或者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
◎警惕欺詐行為
移民局特別指出,目前正在抓緊時間制定實施細則和方案,將在近期公佈;尚不受理任何符合條件的申請,請民眾警惕任何以幫助申請為由騙取錢財的欺詐行為。按照之前的經驗,出台此類細則和方案,至少需要兩、三個月時間。律師提醒,符合此類條件的非法移民,一定要與專業律師諮商。![]()
◎陳明利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