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禱告應是一種心到口到的自然反應,所謂:『人窮則呼天,疾病慘怛則呼父母』,無論是否基督徒,大難臨頭.都會向神開口禱告。
禱告的效應
不過,禱告的效應經常遭受反對者的批評,以為這是一廂情願,無濟於事的。他們並不僅僅是不可知論者或無神論者,也包括一些自然論者。他們相信統治這個世界的自然律,是一成不變的,也是牢不可破的。自然論的宇宙系統是封閉的,不容許外來的干預,不管是來自神或人。自然論依靠一套機械式的運作,一切細胞的運作條理井然,人類只是時間與機會通過進化的偶然產物。如此一來,沒有靈,沒有魂,沒有位格的神。人類無法從動物界中脫穎而出;沒有意義的起源,沒有現存的目的,也沒有基要的關懷。總之,自然論者必須也是宿命論者,他誓死反對神蹟和超自然的意念。
因此,如果自然論者是對的,禱告就是多餘的,白費精神,徒勞無益。禱告既是預設自然律的存在,同時也預設外力能夠介入,帶領一個有目的的秩序進入現今的世界系統裏。神蹟奇事是指需要超越自然律才能發生的事情,這是造物者對自己創造的因果律的超越,所謂『出乎爾者,反乎爾者』,是由較高度『恒常不變的理性法則和道德秩序』所經營成功的現象。
自然論者堅持人死不能復生,但是上帝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童女未經人道是不能生育的,但是上帝使馬利亞因聖靈感孕而生下主耶穌;這都是違反一般的生理常例的超自然現象。上帝不僅關心救恩歷史,祂也通過禱告關心我們的日常生活與我們產生互動。
對那些不相信禱告的人,言之鑿鑿,三複斯言,都似對牛彈琴,無濟於事;對那些把禱告當作家常便飯的人,根本不需要再辭費。有關為禱告辯護的書籍可謂汗牛充棟;任何人只要到任何一家神學院的圖書館架上,不費吹灰之力就可找到。禱告的重要性有如人體的呼吸,不可須臾無之;神的家是禱告的殿:崇拜中的讀經、讚美甚至講道也可視為禱告的另一種形式。
禱告蒙垂聽
禱告最初和最重要的預設就是上帝垂聽禱告。如果不然,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多此一舉。至於上帝如何或在何種狀況之下聽禱告,那又是另外一個課題。抑有進者,說上帝垂聽禱告並不保證每一個人的禱告每一次都有求必應;或每個基督徒所遭遇的許多問題都迎刃而解。
如果上帝垂聽禱告,那麼禱告便是一項很嚴肅的事件。這種信念直接源自於聖經的啟示。上帝明確地昭告:『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耶利米書33: 3)。可見上帝定意並應許垂聽一切相信祂的人的禱告。
上帝的話通過主耶穌一再地宣示:『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 7, 8) 。英國學者摩根(G. Campbell Morgan)注釋這段經文說:(1) 基督說這些話時,要不就是祂被騙了,或者(2)是祂想魚目混珠,蓄意欺騙我們,或者(3)祂說的話句句屬實。二千年來,歷世歷代都有人相信祂所宣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太福音24: 35)的宣示,而達到祂既非騙子,也不騙人的共識。
禱告與靈修
據說在南美洲的印地安人中,有一個部落的土人相信,人身體跑的速度比靈魂還要快,因此,當該地的土人外出走路的時候,他們要常常歇下腳,讓他們的靈魂能夠追上他們的身體。這種古老的傳說給現代人一當頭棒喝的教訓:我們需要讓靈魂追上肉體。一切讓我們分心的物質追求,悽悽惶惶、馬不停蹄的活動,以及許多膚淺的娛樂節目,都足以使我們玩物喪志,魂不附體。
靈修生活又稱『安靜的時刻』(Quiet Time),在基督徒培養正確的靈性洞識方面,至為重要。聖經中的風雲人物蒙召服事之前,總要有一段離群索居、默想安靜的時刻──摩西在曠野的沉潛等候 (出埃及記3: 1)、以利亞在何烈山的微聲盼望(列王記上19: 12)、阿摩司在提哥亞的遊牧生活(阿摩司書7: 15)、施洗約翰的曠野呼喊(路加福音1: 80)、主耶穌的禁食禱告(馬可福音1: 13)以及保羅在阿拉伯曠野的養精蓄銳(加拉太書1: 17)等等。
並非每一個人都能徑行三修(靈修、進修、退修)四十年或四十天,但每一個基督徒都需要進行4P:用一些特定的時刻(Period)、在特定的地方(Place)、冥思默想上帝在他(Person)心中的計畫(Plan)。屬靈的思考和默想產生清澈透明的啟發、洞識、見解、深刻、均衡和對稱的果效等等。
靈修的重點
靈修的重點分為:(1) 聆聽神向我說話,諸如閱讀聖經和靈修讀物;(2)我向神說話,如會話式的禱告和默想。有關讀經的方法,已經屬於釋經學的範疇。靈修時的讀經不必要求太專門性,但分題或分章的閱讀,提要勾玄,溫故知新,則屬必要。會話式的禱告為靈修意識的最高形式,除了即興式地與神交談的私禱之外,不妨趁此機會把向神傾心吐意的心聲寫下來,將來還可付梓,藏諸名山,成為崇拜的公禱素材,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這就是為什麼靈修讀物會在教會生活中成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生命泉源。
有關『靈修』(Spirituality)一詞,是指身心修養的專門學識與修習過程。由於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人生觀,對『人』的存在和其終極嚮往有不同的認知與信念,因而對靈修的理論也有很多不同的學說與宗派;比如:基督教靈修、回教靈修、猶太教靈修、佛教靈[禪]修、儒家靈修等。至於『靈修神學』是神學科目之一,其目標是幫助人如何修持身心,以達到天人合一的全然成聖的境界。說得更具體一些,就是如何使基督徒的生命積極成長發展,借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救贖功勞,而達到與神合一的終極圓滿目標。
語云:『多禱告多有能力,少禱告少有能力,不禱告沒有能力』,願與後現代的禱告勇士們共勉之。
◎ 楊東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