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以何種方式及身份進入美國,如果想合法在美國居留、工作並生活,不可避免的就是要轉換身份,取得永久居民資格(綠卡)進而取得公民資格。
律師事務所最常遇到的,就是諮詢者不管自身條件,誤以為只要人在美國就可以辦到身份。實際上,美國雖然名義上有20餘種方式轉換身份,但如果不符合任何一種條件,也是無法辦的。一般來說,人們最常見的方式,為親屬移民、職業移民、政治庇護或抽籤。抽籤不適用中國大陸,因此對多數中國人而言就剩前三種;這三種每年有配額,且要符合各類規定條件,不是誰想申請就能輕易獲得。
◎親屬移民
這是最快捷,相對而言也最容易的,但非所有親屬都有資格。
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無論年齡或婚否)、兄弟姐妹有資格。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沒有配額,即不用排期;公民的已婚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需要排期。為父母或兄弟姐妹辦理身份的美國公民,需年滿 21 歲。
永久居民,只能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如果未婚子女在排期過程中結婚,則自動喪失申請排期。如果目前單身,但有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男(女)朋友,且雙方有意組成家庭,此類移民無疑是最好選擇。
◎職業移民
申請者擁有一定技能和才能,符合某些條件,被批准在美國工作進而移民。
第一種EB-1,「超常能力者 (Extraordinary Ability)」、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或跨國公司高管人員 (Certain Multinational Executives And Managers) ,此種申請不需要申請勞工紙。
第二種EB-2,高學歷專業人士或有特殊能力者(Profession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 Or Alie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
第三種EB-3,有技能的工人、專業人士和其他能夠從事非技能型勞務工人,有技能工人必須能夠從事需要至少兩年以上訓練和經驗的技能型勞務。
第四種EB-4,是某些特殊職業者,如傳教士、宗教工作者和其他人士。
第五種EB-5,就是有錢人最熱門的投資移民。
如果您有財力、有才能、有高學歷或某種技能,可以考慮此類移民。
◎政治庇護
如果因為隸屬於某個種族 (Race)、相信某種宗教信仰(Religion)、屬於某類社會群體成員 (Membership In A Social Group),或因持有某種政治觀點 (Political Opinion)、或基於原始國籍 (National Origin) ,曾在母國受到打壓、迫害,或有充分理由相信自己回國會受到打壓、迫害,就有資格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過程中切勿提供虛假材料。如果申請被拒,是因不可信,還有補救機會;若被判定提交不實的虛假文件,就可能永久喪失在美國移民的資格。![]()
◎陳明利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