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拉多……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
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24節
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牧師曾說:社會中最大的悲劇並非惡人所做的壓迫及暴行,而是好人對這些劣行的視若無睹、保持沉默。當惡行發生在眼前時,我們是否會想盡辦法靜靜脫身,力求自保而不吭一聲?
按《馬太福音》的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前就有類似的情形發生。當時的宗教領袖、祭司長及民間長老,都容不下耶穌,所以要把衪置之死地。他們利誘耶穌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以三十塊銀子出賣了耶穌。畢竟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要治死耶穌就需經過羅馬官員的批准,所以猶太人在自己的公會審問耶穌後,就把祂帶到羅馬總督彼拉多那裡。
可是彼拉多找不出耶穌的罪行,加上他的太太做了個異夢,說明耶穌是義人,彼拉多就嘗試把這燙手山芋甩掉,把耶穌往上級推,送到希律王那裡。誰知希律王只把耶穌戲弄一番,就下令交回彼拉多處理。按當時慣例,總督在特別的節期會特赦一名罪犯。祭司和長老想到彼拉多可能要釋放耶穌,就挑唆眾人,要求彼拉多放了那曾在城中作亂殺人的巴拉巴,而判耶穌死刑。
面對民眾強大的壓力,彼拉多惟恐生亂,最終作出讓步,更演出一幕「金盤洗手」,在眾人面前洗手,且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自己承當吧!」既說耶穌是義人,他作為權力的擁有者,又焉能脫罪?祭司長、長老,民眾要求釘死耶穌,固然要承當流義人血的罪;彼拉多雖然洗手,但同樣要承擔這罪,「罪不在我」只是自欺欺人的說法!
今日社會,也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人人都承認這世界充滿了罪惡,只要打開報章電視,看到的都是五花八門的罪,但人人都說「罪不在我」,老是把責任往外推。假如真的是人人都「罪不在我」,那麼世間又怎會如此的充斥罪惡?《聖經》清楚指明,所有人都是罪人。罪,不單是做了不該做的事,也是沒有做該做的事。而我們最該做的,就是順服父神的旨意!
罪,並不是塵埃細菌,可以像彼拉多那樣洗洗手,就可清理!可是,人總是想出不同的「水」,試圖把自己的罪洗得乾乾淨淨。有人以為多做善事,就可以洗滌罪污。這些源自自私動機的行徑,又怎能算是善行呢?三隻蘋果無法減去兩根香蕉,這是小學生也懂得的常識。同樣道理,四項修橋補路也不能抵銷三項偷盜拐騙!又有人以為可以藉著完美的社會體制,互相制衡,互補長短,最終會能洗去罪行。誰知這些烏托邦式的社會,根本就不能實現!即若能夠,也不能清理深藏人心的罪性。
按《聖經》的教導,唯一能洗淨罪的就是基督耶穌的寶血!當然,這說法是個比喻,罪既不是指具體的物質,而是心中的態度及實在的行為,洗淨人的罪也非指物理上的清洗。這個比喻有著強烈的舊約背景,當時的以色列人必定會明白。按律法的要求,人把殺死的祭牲,作贖罪祭獻給神,罪就可以蒙赦免,但這是暫時的權宜之計,因此要經常、不停地獻。這看似是人的努力,但實質卻全是神(上帝)的恩典:神雖設定了獻祭的條例,但仍然是以恩典來執行的。就如神要求「沒有殘疾」的牛羊作祭牲,世上真的有完美無瑕的牛羊嗎?
神訂立這些規則,是讓人知道我們都有罪的,是需要贖罪的。唯一完美無缺的只有的祭物,就是耶穌基督!主耶穌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就像舊約時代的贖罪祭一樣。因著耶穌為我們捨身十架,我們現在不用再拿牛羊來獻祭。但千萬不要誤會,耶穌死在十架就一次過完結了救贖大工了;耶穌死後復活,證明祂獻的是活祭!
十字架是表達了耶穌對神的順服,順服以至於死。一個基督徒,不單單是一個罪得赦免的人,也該是一個順服父神旨意的人。要解決罪的問題、要洗淨罪污,惟有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親愛的朋友,您願意接受這救恩嗎?請用本版決志表跟我們聯絡。@
◎文:魏永達 ◎圖:Belin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