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開始寫作時,我抱著「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原則,後來我甚至把同樣的原理應用在攝影上。很多年前,我和內子瀏覽了中國著名風景區月牙泉和鳴沙山,當時每個人都把攝影機瞄準這聞名天下的地標,但我卻移開鏡頭去拍攝其他東西,因為我不希望自己的照片只像另一幀典型的明信片。內子批評我說:「如果一個場景很美,你又何須介意照片是創新還是行貨?」她說得對。後來我改變了主意,今天,我很多的照片都是普通的東西,但對我來說,創新與否並不要緊。
有一次我在香港舉辦一個哲學研討會,講員是廖明活博士,在研討會上,廖博士強調不要執著,其中一名觀眾回應:「但是,堅持不執著可能變成另一種形式的執著。」說得好!同樣的道理,當我們堅持創意,那麼擺脫傳統便可能成為另一個傳統,成為另一種局限我們頭腦的固執。
在一個畫家、攝影師或作者的一生中,如果每隔數年或十年他有一個突破,那麼這已算是萬幸。如果我們指望他每個月都會有嶄新的想法和作品,這實在是太苛刻了。在要求創新的的壓力下,很多時候,如果藝術家不能創造全新的東西,他就會恢復一些舊的東西,然後稱之為創新,這正是中國成語的「古老當時興」。
最近【數碼專業攝影】雜誌刊載了著名時尚攝影師莎拉‧蕭花的採訪,她的成名作品包括了動感攝影。她說:「我已經做了(動感攝影)很多年,我認識一些沒有這樣做的攝影師,我不會說他們變成了恐龍(意為過時、或食古不化),但他們畫地自限。」雖然我不是時尚攝影師,但我不想成為恐龍或者畫地自限,因此,我仔細觀察她的作品。在她的一些作品中,她用頻閃效應(stroboscopic effect)來展現運動,頻閃效應是通過閃光燈在黑暗背景下捕捉一系列瞬時圖像,以顯示持續的運動。其實,頻閃照明的基本原則是在一九三一年發明的,但今天的技術當然是更成熟。
昨天我參加了另一個時尚攝影師賓‧哈西特的講座,除了靜態照片,哈西特也展出創造性的動態影像,他的一些作品也顯示了頻閃效應,例如在一套短片中,當一個女人跳舞的時候,她手部的每一個動作都留在畫面上,這就像中國舞蹈的「千手觀音」。這視覺效果相當有趣,但正如前面提到,頻閃效應已經存在了幾十年。
我不想做巨龍哥斯拉,也不願畫地自限,但我也不想標奇立異,追逐新潮,因而失去拍攝美景的機會。上週我拍了一些水的特寫照片,在這些照片中,我並沒有表現出水的連續運動,相反,我凍結了特定的時刻,我稱這個系列的照片為〈茶杯裡的風暴〉,它們可能缺乏創造性,但我認為它們很美,這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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