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離世升天之後,當時彼得、約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雅各(亞勒非之子)、西門、猶大(雅各之子/兄弟),以及包括有耶穌母親在內的幾位婦女和耶穌的兄弟等,聚集在耶路撒冷城的一間樓房內,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1:19),並另有信眾在不同的時間與場合中聚會,這些正是初代弟兄姐妹「團契生活」的畫像。那些心繫神國信奉主道者相聚一處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彼此「同心合意」地遵守主耶穌的道(1:14;4:32)並「恆切禱告」 (1:14)。無論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2:42)、與神的僕人同工(5:12;15:25),或甚至財物分享等(2:44,45),皆顯示他們過著互助相愛的生活,認真實踐耶穌離世之前所叮矚他們「彼此相愛」的命令,與保守「合而為一」的屬靈見證(約13:34-35; 約一3:11,23; 約二5-617:11,20-21)。
其實基督徒都願意遵行耶穌所頒布的「大使命」(太28:19-20;徒1:8),但同時我們亦瞭解,信徒之間若缺乏彼此相愛和同心委身的決心,即不能發揮傳福音真正的意義與功效,因世界上的人期許能從彼此相愛的基督徒當中看見神(約一4:12,13,19-21),以及神在基督徒身上獨特美好的作為。
「團契生活」是基督徒在主裏相互委身之中所營建的生活。彼此建立不能流於空泛的口號與幻想,必須每一位基督徒真誠的付出時間、精力、金錢,放下自我的想法、欲求、抱負,或作出某種的犧牲來成全別人。換言之,這些都是作主門徒的「代價」,或稱之為基督徒所行走之「十字架的道路」(路9:23)。使徒保羅十分瞭解作主門徒與建造團契生活之間的關連,也因此勸勉提摩太,要他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更積極教導基督徒學習親愛弟兄、幫補缺乏者、與人同心、俯就卑微的人、不懷怨報復、與人和睦、不虧欠人、擔當他人的軟弱、不論斷弟兄、不絆倒弟兄、不求自己的喜悅、並真誠接納弟兄等(羅12:9-20;14:8-13;15:1-7);而這些都是作為耶穌門徒的你我,在營建討主喜悅的團契生活中,彼此「建立德行」與「合而為一」的核心價值。
基督徒有時容易在「愛心說誠實話」的事上犯錯,以致在建立德行及相愛合一之事上造成傷害;這些問題有可能因著情感衝動,或過度自我肯定以救世主自居,或逞個人英雄主義顯出驕傲、操縱、狂妄、任性的態度,而在自以為是的情況下對人指指點點;這等問題不僅扭曲了說誠實話的真正意義,更將關係弄到兩敗俱傷。基督徒當遵照使徒約翰與保羅的教導來營建美好的團契生活–在「與主連結」和「效法耶穌基督」(約15:5,7,9羅15:5)的價值取向中,逐步操練達到切實相愛與合一的屬靈境界,如同第一代信奉主道者所設下的榜樣。![]()
◎黃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