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去年返港參加校友聯歡會,席上遇到一位曾經追求過我的男同學,得知他太太已經在多年前因病離世,而我丈夫亦於去年走了。我倆惺惺相惜,並計劃在今年結婚。可是,女兒十分反對,她不希望有外人分佔他父親的巨額遺產,其實我相信男友沒有這種心態,但,我該怎樣說服女兒呢?請指教。
– 小瑛
答
小瑛:
謝謝來信。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對黃昏戀或夕陽戀的態度雖日趨開放,然而,因著文化及利害關係之故,許多老年再婚者都會遇到一些阻攔。為了自己的幸福,除了要直接面對挑戰外,更要深思熟慮。
一、戀愛和婚姻的醒覺
戀愛並非年輕人的特權,老年人同樣有戀愛、婚姻的自由和權利。黃昏戀者或多或少都曉得成熟的情感和真正的幸福不單是停留在浪漫的感覺,也要有承擔責任的勇氣和選擇。婚前務必讓彼此有充份的時間和空間,來坦誠的溝通及認識。1)知道彼此在愛好、性格和價值觀上的共通點,及需要互補的地方,以打好日後健康婚姻的基礎。2)確實明白婚姻會對彼此將來的財政,對自己及雙方子女、子孫可能產生的影響;健康出現問題時,彼此的期許和安排;為免日後的糾紛,在遺產繼承這一環上,務必尋求財務規劃師及法律專家的協助。3)要了解雙方子女對父母再婚的看法和態度,你倆要先建立好共識及立場;財物不能與真愛相比,然而關心自己所愛,能及早於精神和財務上作好妥善的安排,以避免受到雙方子女於財務及獨立生活上的干擾,是成熟的愛的具體表現。
二、獨立與親情的醒覺
如成年子女向父母爭取戀愛和婚姻自由,老人再婚亦可成為與子女對打的戰爭。受傳統文化影響,成年子女於心理上也許會有一些謬誤,認為父母的東西,理所當然地是屬於他們的,尤其是在財物方面,所以對鰥寡父母再婚,有所戒備,恐怕父母的財產被他人分佔,甚者為了一己的利益,漠視父母所需的快樂和幸福。
其實養成子女有這樣的想法,父母不無責任。華人父母把遺產留給子孫的習慣,某程度上,會助長子孫這些想法。無論你再婚與否,都該及早重新調校這不良的想法,安排適當時機,與女兒切實真誠地溝通:1)讓她明白到父母與成年子女的關係,建基在尊重彼此獨立自主的權利,卻又能以真摯、信任和相互支持的情感來維繫親情。雖然妳是她的母親,妳也是個獨立自主的個體,有權尋求自己的快樂和幸福。妳再婚,並不需要她的批准,只需要她的尊重。讓她們明白妳在感情方面的需要,並不是作為女兒的她可以滿足的。2)必須讓她明白,父母的責任是養育她成人,有謀生的技能,父母的東西是屬於父母的,除了她父親留給她的財產以外,作為母親的妳對自己的財產、收益,有絕對的使用和處理權。為免女兒因只著眼在財產,而導致日後的紛爭,請儘早尋求法律上的幫助,和作出妥善的安排。3)留意自己與女兒,在心理疆界上是否有一些不健康的情感黏纏?
三、對自我的醒覺
活在世間,就要活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當中有人情、愛情、親情、友情,然而,未來關係的變動根本無法得知,不能單用關係來定義自己。你先要找到真正的自己,才能建立獨立、自主和健康的親密關係。愛情如是、親情如是、友情如是,可以透過再婚的問題,審視自我的醒覺。1)為自己而活,不再活在他人的眼中。2)確定自己的價值,有自己處世做人的態度和原則,不被情感及成敗得失所操控。3)選擇過自己真正喜歡過的生活,保持心身靈健康。
鼓勵妳在有關方面上學習,更鼓勵妳找尋專業輔導,讓自己活出更有意義的人生、 更愉快的生活。
古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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