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與無為 讀《老子》有感(中)

「自然」與「法」

     老子從「道」引出了兩個重要的觀念:自然和無為。「自然」一般是指人以外的自然界和物質,也可以指人的自然本性;作為形容詞時,有非人為、及不造作的意思。英文的自然(nature),還有「事物不變的本性」之意。《老子》中的「自然」指的是又是什麼呢?全書共有五次提到「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法」為何物?王弼注:「法,謂法則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法」有遵受、不違背之意,人不違背地的法則,地不違背天的法則,天不違背道的法則,道不違背自然的法則;而「自然」是難以用言語來說明的,是無形無態的存在狀態。

「四大」

     宇宙間有「四大」:道、天、地,人,所以「自然」就不應是在「道」之外的另一更高存在物。馮友蘭認為「自然」是形容「道」生化萬物時「無目的、無意識的程序。『自然』是一個形容詞」。陳鼓應認為「道法自然」表示「道以自然為歸;道的本性就是自然」,它是「不加一毫勉強作為的成份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狀態」,是「形容『自己如此』的一種狀態。」筆者認為要注意兩點:一是「四大」中的天,顯然不是先秦人民所崇拜的那位有位格的上帝,雖然老子在書中提到上帝,但上帝並不那麼重要;二是在宇宙論上的「四大」,把人與道和天地聯繫在一起,而且「人法地」,人的順位為最後,這突出了人與道/自然的整體性,以及人類順應道/自然的觀念。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17章)」講的是國君如何治理國家;王弼認為該句講的是國君「居無為之是,行不言之教」。從整體內容看,「貴言」就是君王少說話,政事多順自然而成,百姓就會認為社會政治順暢自然。「希言自然。(23章)」,本章從天地、道德到治國理念,「希言」意味少言;蔣錫昌認為少言是無為而治,「少聲教法令之治。」「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爵而常自然。(51章)」講「道」的特性。道德之尊貴在於它的自然,從前後文來看,自然就是萬物順本性生長,創生它們的道不干預它。「是以聖人欲不欲……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本章講「有為」和「無為」,聖人也就是統治者的角色應是輔助萬物,行無為之政,不要處處發號施令,強行干預各項事務。

「為學 」與「為道 」

     老子從闡述宇宙整體性的「自然」觀,進一步到人與社會政治的「無為」觀。「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48章)」治學就是求知,求知可以積累知識,但修道卻是減少知識,減少到無為的地步;無為的行動可以使一切事情得以成就–取得天下常以無為,有為則不足以取得天下了。老子的知識論看來令人不解,求知怎麼會不利於修道治國呢?對於「為學」,河上公認為:「為學」是指為政教禮樂的學問,它帶來情慾文飾的增加,道損是減少它。高明認為「為學」就是要日積月累知識,而「為道」要天天減少情慾。馮友蘭說:「為學」是獲取外界知識,越多越好;「為道」是體會道,道是不可言不可名的,故減少知識才能體會道。

「學 」和「知」

     老子所談的「學」,是和他當時所處的歷史社會背景相關的。夏商周直到春秋時代,文明在發展,各種智慧學問不斷積累增加,但社會狀況卻不令人滿意。孔子認為那是「禮崩樂壞」、「春秋無義戰」的時代。老子的觀察是:「大道甚夷,而民好徑。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採,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余,是謂盜夸。非道也哉!(53章)」老百姓不愛走正道愛小徑(歪道),統治者驕奢、虛禮、貪婪、失職。所以這裡的「知」,是和道德倫理和政治治理的知識相關的。老子認為當時積累的道德政治性知識,並沒有給治國、民生、民心帶來益處,所以老子批評它。《聖經》記載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因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子,而失去了上帝所賜的真智慧,犯罪墮落,有了貪慾詭詐的偽智慧,知識也被用來損人利己了。

「天道 」、「人道」

     老子提出要修道、無為,依從道的「自然」性而「無為」行事。老子不是提倡人不工作,不要智慧,他總結了許多自然現象規律的「天道」,並從這些「天道」,帶出「人道」,,希望人民和統治者順應它們而行;特別是用「清靜無為」、「柔弱處下」去對付人的貪慾。今天形形色色的成功哲學,都包含許多知識和智慧,但,不卻有著貪婪的影子?然而,是否當時所有的禮樂道德知識都無合理之處?小國寡民和陶淵明的世外桃源,是否是解決貪慾的途經呢?歷史證明不是。根據《聖經》,耶穌鼓勵衪的門徒們,要靠上帝的力量來對付自己的罪,在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中,過一個遵行上帝之道的生活。@

◎權陳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