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警察局(Los Angeles Police Department ,又稱洛城警署,簡稱為LAPD)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的警察部門。該局有近9,900名警官和逾3,000名文職人員,轄區面積達1,230平方千米,覆蓋人口超過380萬,這也使其成為美國第三大的執法機關。
架構
洛杉磯警察局由洛杉磯警察局局長委員會領導,該委員會由5人組成,負責制定政策,並監督整體管理與運作。警長要向該委員會報告情況,而其他下屬機構則向警長報告。洛杉磯警察局的總部為帕克中心(Parker Center),以前警長威廉·H·帕克的名字命名。新總部現已啟用。
行動部(Office of Operations)
洛城警署9,900名警官當中,大部分都分配到了位於帕克中心內的行動部。該部門由一助理警長長官,並直接向警長報告。洛城警署下轄21個區,21個區按地域又劃分為4個指揮區,稱作分局。此外還有兩個額外的分局,警探局(Detective Bureau)和特別行動局(Special Operations Bureau)。
偵查科(Detective Bureau)
偵查科直接向警長匯報,主要負責調查犯罪案件。下設:
- 電腦數據組(COMPSTAT)
- 調查分析科(Investigative Analysis Section)
- 科學調查處(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Division)
- 劫案-兇殺科(Robbery-Homicide Division)
- Homicide Special Section (HSS)
- Robbery Special Section (RSS)
- Special Assault Section (SAS)
- Cold Case Special Section (CCSS)
- Special Investigation Section (SIS)
- 經濟犯罪科(Commercial Crimes Division)
- 警探支援及刑事案件處(Detective Support and Vice Division)
- 青少年犯罪司(Juvenile Division)
- 打黑及緝毒司(Gang and Narcotics Division)
- 實時分析及應急司(Real-time Analysis and Critical Response Division)
特別行動局(Special Operations Bureau)
特別行動局為洛城警署提供特殊化的戰術資源,以支援其日常活動及特殊事件,特別情況下還包括騷亂和恐怖威脅。下設:
- 空中支援司(Air Support Division)
- 緊急行動司(Emergency Operations Division)
- 都會司(Metropolitan Division)
- (2)犯罪控制部隊(B隊和C隊)
- 特警隊(SWAT)-(D隊)
- 騎警隊(E隊,Mounted Unit)
- 警犬隊(K-9 Unit)
- 行政與指揮組(Administrative Unit)-(A隊)
Special Weapon And Tactics, 簡稱S.W.A.T,意為“特殊武器與戰術”。洛杉磯警察局的S.W.A.T是一支擁有先進技術戰術手段的反暴力、反恐怖特別執法單位。
警力
洛杉磯警察局長期以來受到資金和人手不足的困擾。與美國其他大城市相比,洛杉磯警員與人口的比例一直較低。前警長威廉‧J‧布萊頓(William J. Bratton)將擴大警員隊伍作為他優先考慮的事務之一(他曾說:「如果你再給我4,000名警員,我可以給你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
洛城警署平均每一名警員需要服務426名市民。而紐約市警察局平均每位警員則只需要服務228名市民。如果洛杉磯要達到紐約市的比例,則洛城警署需要增加約17,000名警員。如果再和其他城市比較,芝加哥的比例為1:216,而費城則是1:219 。
近年來,警署在不斷努力招募新人,希望可以再僱傭1,500名警員。但問題是缺少符合條件的候選人。而且該市有四個並不直屬於洛城警署的專門機構,分別為港口(Los Angeles Port Police),機場(Los Angeles Airport Police),市政廳、圖書館和動物園(Los Angeles General Services Police),以及學校(Los Angeles School Police Department)服務。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警署停止了大規模的招募計劃。
種族與性別
在帕克、戴維斯、蓋茨擔任局長的時期,洛杉磯警署幾乎全是白人組成(1980年占到80%),而且許多警官的家都遠離城市。這種情況在二十世紀80年代開始有所改觀,但直到克里斯多福委員會(Christopher Commission,由時任檢察官,後來成為國務卿的沃倫‧克里斯多福牽頭,致力於改革洛城警署)成立,非裔美國人、拉丁裔美國人以及亞裔人才開始大量加入警署。少數族裔的警官開始出現在各個部門的工作和領導崗位上,這時的洛城警署才真正開始反映人口構成。
洛城警署於1910年雇用了美國史上第一位女警官艾利斯‧斯特賓斯‧威爾斯(Alice Stebbins Wells)。之後,女警官的隊伍雖然仍舊很小,但已在不斷增長。直到70年代,她們都被分類為「女警官」。在五十年代時,她們的職責還只是在監獄中擔任女舍監,或者在調查任務中處理問題少年。她們很少被指派進行現場調查,而且也不允許授予高於警佐的警銜。但女警官芳淑‧布雷克(Fanchon Blake)於80年代的上訴,使得法院要求警局必須在僱傭和提拔女警官方面表現積極。於是警局廢除了當時新入警官警銜分「男警官」和「女警官」的做法。之前已經分開的仍然保留,但新入警官只被授予「警官」這一警銜,這一做法延續至今。
2002年,女性在警局中占到18.9%。自從芳淑‧布雷克案後,女性在授予警銜上有了明顯的改善。其中香儂‧帕搏(Sharon Papa)做到了助理警長。洛城警署還僱傭了已知美國歷史上最早的兩名黑人警官。1886年,警局僱傭了兩位黑人警官,羅伯特‧威廉‧斯圖爾特(Robert William Stewart)和羅伊‧格林(Roy Green)。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數據,2000年洛城警署中,男性占到82%。警員中46%為歐裔,33%為拉丁裔,14%為非裔美國人,另有7%為亞裔。
